8月14日,记者从哈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终止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通知如下:
(资料图)
哈汛发〔2023〕13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终止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近期我市无大范围强降雨过程,江河汛情基本平稳,依据《哈尔滨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8月14日15时30分终止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盲目乐观思想,继续保持高度警惕,严密监测雨情水情,加强会商研判、隐患排查、巡查值守和信息报送,密切关注区域内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中小水库、低洼易涝区等重点部位,落实落细防御措施,做好灾后核查和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随时做好迎战新一轮强降雨准备,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14日
记者: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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