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2、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受理。
3、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相关资料图)
4、2、初审。
5、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6、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3、复审。
8、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9、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0、4、公示。
11、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13、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4、5、轮候。
15、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16、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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