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使用旧企业会计制度员工聚餐,加班,活动发生的餐费,应该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或“应付福利费”科目。
2、使用新会计准则:支付员工聚餐,加班,活动发生的餐费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现金月末,分配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会计准则中,虽然没有具体写明员工餐费补助或聚餐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但是,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的内容,就是原企业会计制度“应付福利费”科目的内容。
3、所以,员工餐费补助或聚餐费,如果使用原企业会计制度,计入“应付福利费”或“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中;如果使用新会计准则,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
4、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5、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6、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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