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丹东大爱服装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丹东大爱服装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没收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46735 件(生产批号为 20220224 的 37338 件,生产批号为 20220226 的 9397 件);罚款 1841423 元。
图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注明“来源:XXX(非原创)”的作品或者标明媒体的新闻摘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方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方联系的,请权属方直接私信或者发邮件至 fang@cqn.com.cn,以便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