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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最新数据显示,自2021年10月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已取得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27万户,认定虚开发票1048.15万份等明显成效。多部门协同发力捍卫税收公平,再次彰显税收共治重要效能。
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税收职能拓展提升,税收工作已更广泛深入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与此同时,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给税收工作带来更多挑战。因此,维护税收营商环境不能仅靠税务部门“单打独斗”,而是需要相关部门、中介机构、纳税人等相向而行、共同努力。
首先,部门合作要深化拓展。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精诚共治”“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打破信息壁垒,优化协调机制,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合力为纳税人提供更高效、精准、优质的服务。要进一步加强沟通、集思广益,积极拓展部门间在税收领域的合作空间和方式,力求不仅能完善基础服务,还能提供更多增值服务。部门合作要注重实效,在理顺机制后尽量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不浅尝辄止,只有如此才能持续挖掘合作潜力,维护预期稳定,创造更多可能。
其次,中介机构须自律自强。近年来我国涉税中介机构发展迅速,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个性化专业服务,有效护航企业发展。然而,一些涉税中介机构也存在发布虚假涉税宣传、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对税收营商环境造成危害。各中介机构应强化自律,充分认识到我国正不断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戒除侥幸投机心理,把握市场机遇,锻造核心竞争力,通过营造规范专业的行业氛围为税收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再次,经营主体应诚信守法。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联合激励和惩戒,进一步实现“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步步难行”。与此同时,通过“银税互动”等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应用,守信企业还能享受到更多融资、竞标等方面便利。因此,各经营主体要视纳税信用为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既要有“风险”意识,严守法律法规底线,做规矩的生意人;也要有“能动”意识,充分把握良好纳税信用带来的利好和机遇,做智慧的经营者。
税收营商环境是一个丰富多元的“生态”系统,离不开每一个参与者的共同维护。各方只有进一步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动税收共治再上新台阶,才能为打造更优税收营商环境注入源源不断新动能。同时,也只有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功能才能更好发挥,从而让政府部门提升治理能力、完善宏观调控获得更有力抓手,也为行业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创造更稳定、更公平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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